![]() 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/江西头条客户端记者孙娟、李逊报道:记者获悉,经抚州市政府研究决定, 任命: 熊金华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; 胡海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(试用期一年); 周庆春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; 刘龙飞同志为抚州市投资发展(集团)有限公司总经理; 董蕾同志(女)为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(挂职一年); 陈春明同志为抚州市民政局副局长(挂职一年); 陈灵燕同志(女)为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(挂职一年)。 免去: 钱平同志的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; 孔思东同志的抚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职务; 许小敏同志的抚州市投资发展(集团)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; 金永毅同志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 李明同志的抚州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(挂职期满); 刘发明同志的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(挂职期满)。 以上涉及机构改革单位职务调整的人员,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。 |